【本報山打根六日訊】一名二十九歲的無業遊民因涉及偷電話線今日被推事庭判監卅六個月。
被告華斯里莫哈末,在南基推事面前承認他分別在去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二哩碧家花園及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凌晨二時在同一地點犯下的罪行。
被告首項控狀總共偷取價值四千三百令吉長一百公尺的電話線,次項罪狀的電話線亦值一千令吉。
其首項控狀被判入獄三十六個月,次項罪狀二十四個月,推事諭令刑期同時執行。
主控官山奧士曼告訴法庭,警方根據可靠線報於今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在一哩半甘榜夫烈將被告逮捕。
他說,在被告的協助下,警方於二月一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在遠景花園附近海旁起獲二十二條被切斷的電線。
他說,被告與另四名在逃的同黨犯下有關罪行。
又訊,推事庭今天判三名毒友入獄十二個月。
被告愛迪占(18歲)及巴哈朱汀(21歲)於去年十一月廿五日凌晨三時在三哩甘榜聖陶沙查耶被捕。另一人海曼布容(28歲)則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時在哩半甘榜BDC一理髮室落網,三人的尿液呈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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