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房貸匯個人戶頭
明年生效‧沒供屋3個月撤銷
(吉隆坡22日訊)1月1日起,公積金局允許會員每月提取第二戶頭(佔總存款的30%)的款項,付還房屋貸款。
公積金局今日宣佈推出一系列的新措施,並從2007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分階段推行。
允提固定比例投資
該局總執行長拿督阿茲蘭指出,會員的第二戶頭存款必須超過每月提取款項的6倍,這意味著,會員能持續6個月提取款項付房屋貸款。 他說,公積金局將錢匯進會員指定的銀行戶頭,並不是直接匯入房屋貸款的銀行,不過,他警告說,如果會員提取公積金后3個月,沒償還房屋貸款,該局將中止匯款。 目前,會員提款供還房貸,公積金局是直接把錢匯入銀行的房貸戶頭。 他表示,若會員同時購買多間房屋,只能選擇中一間供款最高的房屋,申請公積金提款。 他說,每月提款的數額,須和房貸的每月供期相等。 他說,無論如何,會員也可選擇每年提取一次第二戶頭的存款,來供還房貸。 阿茲蘭今日也宣佈,今年公積金的派息率會比去年的5.15%高,但不超過6%。 他也說,為了鼓勵有能力的會員增加收入,該局從2008年2月起,允許年輕會員提取固定比例的公積金,來投資信託基金。 “同時,公積金存款超過100萬令吉的會員,他們不需要等到55歲,可在任何時候提取存款,不過他們的存款最低必須保持100萬令吉。” 阿茲蘭今日在媒體匯報會及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該局副總執行長魯斯瑪。 政府在今年9月宣佈的2008年財政預算案中,首次公佈公積金會員可提取款項付還房屋貸款。
公積金股息會更高
●2007年的存款利息會比2006年的5.15%高,但不超過6%。
●2007年11月1日起,達55歲的會員,可選擇提取全部存款、或每個月提250令吉(至少維持一年)、或隨時提款至少2000令吉(至多每30天一次)。
●2008年1月起,會員每月可由第二戶頭,提取相等于供期數目的存款,付還房貸。提款每月直接匯入會員所指定的銀行戶頭。
●2008年2月起,僱主須為55歲至75歲僱員(包括合約員工),繳至少6%公積金,員工則須繳至少5.5%,合共11.5%。
●2008年6月起,會員可由第二戶頭提款,為近親購買嚴重疾病的醫藥保險。
●2008年2月起,會員可由第一戶頭提款作投資。(提款數目是扣除第一戶頭 “基本存款(Simpanan Asas)”后,余額的20%)
(Chinapress.com)